□ 辛音
近日,網店店主“米粒麥子媽媽”發現,有買家疑似兩次將7雙一盒的襪子買下,退貨時在盒里僅留下1雙。電話溝通無果后,該店主駕車從上海到河南通許縣,千里奔襲上門討說法。據報道,經民警調查和村委會協調,買家表示愿意退還襪子,并承擔店主維權損失費3500元。
為了討回幾十元錢,付出幾十倍的代價,還不確定結果如何,這番操作劃算嗎?“縱容一次的后果就是他會更加肆無忌憚。”女店主表示,“我想通過這件事給所有‘羊毛黨’上一課。”
此案例中的買家其實比“羊毛黨”更為可恨,他并非合理利用規則漏洞占點便宜,而是直接踐踏和打破規則?!毒W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明確要求,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,不能實質性地影響其再次銷售的可能性。可這名買家實際上惡意侵占了12雙襪子。
令很多賣家郁悶的是,類似的惡意消費不在少數。比如,一些線上買家頻繁地買了退、退了買,在無購買意圖的前提下無償使用商品。遇到諸如此類的情況,商家往往舉證困難、有苦難言。七天無理由退貨是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明確規定,可一些消費者濫用這一權益,讓商家屢吃啞巴虧。往小了說,涉事商家要么吃啞巴虧,要么高成本維權;往大了說,放任“雞賊”買家薅羊毛,會讓退換貨制度失靈,既不利于市場公平的維護,也有損營商環境的構建。
治鉆空子占便宜的“小人”,不能全靠較真兒店主千里跑腿。平臺應參考雙方往日交易的信譽記錄,查清事實真相,對胡攪蠻纏者予以警示和限制。買賣公平,從來都是針對雙方而言。平臺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也要保護商家的權益。
能讓當事人認錯并承諾賠償,那么多網友站到店家一方,這次千里追襪就是值得的。電商平臺和監管部門也應該學學女店主,每一次都這么較真兒,這種不誠信退貨行為才會越來越少。據《北京晚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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